郭京毅案警醒“立法腐败”

 



    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被“双规”已过20 天,有知情人士透露,郭京毅案件确实是因为受贿,同时涉及多部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司法解释。

    郭京毅在商务部任职22 年期间,几乎参与和主管了中国此前20 多年来的外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。究竟是故意在法律中留下可令国外热钱轻松进入的漏洞,还是有其他的什么“让利”渠道,还不得而知,但郭京毅案的出现警醒我们 :必须对长期被忽视的立法腐败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与反思。

    任何法律法规的制定与解释,实质上都是权力和权利的再分配,一旦立法者、释法者被利益集团“寻租”,便会产生利益偏差,造成立法腐败。

    比起简单而直接的权钱交易,通过制定法律与解释法律谋取利益,专业性与隐蔽性更强,但因此危害性也更大。

    我们常说: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,司法腐败将污染法治的水流。按此类比,立法则可以看做是社会正义的第一道堤坝,立法腐败败坏的则将是法治的水源。一旦在立法释法领域出现腐败,将直接危害到中国法治的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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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自 南方人物周刊131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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